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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周缓冲期不罚款
京报网 www.bjd.com.cn 日期:2008-10-10 08:31 网络编辑:
陈岩 字体显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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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着人性化的执法理念,交管部门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(10月11日-10月17日)作为缓冲期,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,只进行提示、教育、警告,不予罚款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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