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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车不应定为非法运营
京报网 www.bjd.com.cn    日期:2008-07-04 15:23    网络编辑: 邢晓春   字体显示: [我要评论] 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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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出行难,不用细说,人人都能体会。现在,“建设节约型社会刻不容缓”是政府和民众的共识。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越是工薪阶层,住得离城区越远,上下班的交通问题越令人头痛。把时间、体力、费用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,拼车应该是现有出行方式中比较令人满意的。朋友、邻居、同事一合计,大家分担油钱、过路费,各得其所。从个人的角度来看,一个人开车多带几个人,既给别人带来了方便,又能稍稍缓解一下自己的养车压力,开车的过程也轻松愉快,何乐而不为。从社会的角度分析,拼车不仅节约能源、减少空气污染,而且还可以减轻公交的压力,特别是,还能够起到打击黑车的作用。有拼车坐,谁还坐黑车啊?
  但实际上,分担费用的拼车是违法的。按照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,车辆如果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有偿拼车便是违法的,哪怕这种“有偿”只是一包香烟。也就是说,拼车行为对于交了钱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业是一种损害,同时,也加大了打击黑车的难度。
  拼车在很多国家都备受鼓励,在一些国家甚至会对空车上路的私家车给予处罚。但在我国,拼车这一自发的互利行为,自出现之日起,多年来有关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。其实,归根结底,还是利益和立场的问题。
  把拼车认定为非法营运实属牵强。任何非法经营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都是“以营利为目的”,私车拼车并不是“营利”目的,而是互利的补偿行为,是公民自身利益市场化整合的产物。有关管理部门若能合理地引导和规范,一定能达到既节省能源,又避免扰乱社会秩序的效果,达到乘客、车主、社会三方共赢的目的。当然,这个目标的实现,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立场上、观念上进行调整,以环保为先,以百姓利益为先。许多国家为了节能环保鼓励拼车,道路运输经营照样和谐有序。人家是如何协调各方利益的,学学就行。为此目的出国考察,相信多考察几回,纳税人也没有意见。

    (北京晚报 侯 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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